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之间对婚姻的看法和了解也有了一定的变化,因此也导致了现在很多年轻男女的离婚,但婚是离了,但房产问题,也随之而来也有了变化,在2019婚姻法新规中,夫妻离婚有这几类房产时不能平分的,那么,是哪些房产呢?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9婚姻法新规 夫妻离婚这几类房产不能平分
一、未登记的房产份额赠与,赠与前可以撤回。结婚男女通常可能涉及一个问题:“你家房本写不写我的名字”,“写,房本下来写我们两个”,这个时候,正式一点的可能还会出一份书面协议,表明自愿赠与房产份额,承诺加名。但是这个时候,仍然只是赠与协议的效力,而在实际过户之前,赠与协议是可撤销的。也就是说,只要还未登记,该房屋仍然是产权人婚前个人财产。
二、一方父母出资只登记子女名字,房产为子女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双方父母出资只登记一方子女名字,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婚前一方付款买房,只登记另一方名字,区分具体情况。有出资证据的情况,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才以对方名义购房的,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五、婚前一方首付买房婚后一起还贷,区分具体情况。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离婚这两类房子可以平分
1、男女双方在婚后秘购买的房子都有出资证明的,对于这类房子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分;
2、婚内购买的二手无房产证的房屋,因为房子的所有权未过户依然属于出售人。在离婚的时候这种房子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但是购买这种房子的钱如果属于共同财产,那就可以按当初所购买的价格进行财产平分。
以上就是2019婚姻法新规 夫妻离婚这几类房产不能平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0-12-07 15:02
2020-12-07 14:55
2020-12-07 14:43
2020-07-09 10:23
2020-07-08 10:17
2020-06-30 13:45
2020-06-29 16:53
2020-06-29 16:49
2020-06-29 10:58
2020-06-23 16:52
2020-06-16 11:19
2020-06-03 13:37
2020-06-03 13:33
2020-05-28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