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单独两孩政策在天津正式落地,下面来看看专业律师对天津单独两孩政策解读吧!
1、为什么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二是有利于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意味着计划生育工作放松了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要继续坚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市《条例》,继续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
3、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对本市人口发展和公共服务有什么影响?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一方面,将会出现一定的出生人口增量,预计未来三年因单独两孩政策每年新增1-2万出生人口。由于本市多年来已经在农村地区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因此,政策效应的释放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
另一方面,对公共服务资源也会造成一定的压力。根据本市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情况,目前能够基本满足生育政策调整以后的需要。随着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将继续合理规划和配置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确保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建议符合生育政策、有生育计划的夫妻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针对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高龄产妇会有所增加的情况,将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和孕产期保健服务工作。
4、这次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主要做了哪些修改?
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将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删除。就是将原来在本市城镇地区实行的双独两孩政策改为单独两孩政策,加上原来已在农村地区实行的单独两孩政策,在本市将全部实行单独两孩政策。
5、本市从何时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妻已经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怎么处理?
市人大常委会昨天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妻已经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处理。
6、为什么叫“单独两孩”而不是“单独二胎”?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此次单独两孩政策,之所以称“两孩”而非“二胎”,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单独两孩”更为准确。如果单独夫妻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适用单独两孩政策了。
7、单独两孩政策具体适合于哪些人群?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按照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进行申请即可。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8、本市对单独夫妻生育二孩有生育间隔的要求吗?
按本市《条例》规定,经批准生育二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但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除外。单独夫妻生育二孩同样要遵守以上生育间隔要求,这样有助于缓解生育堆积现象的出现。
9、单独夫妻生育二孩能否享受本市的生育保险政策和产假政策?
凡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均可享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均可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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