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深圳结婚 > 婚姻法 > 正文

如何预防家庭暴力 预防家庭暴力的对策

[作者:余岐仆]
2015-07-17 16:51

   家庭暴力光反对是不够的,还要学会预防家庭暴力。那么如何预防家庭暴力呢?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预防家庭暴力的对策,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一、完善立法,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

  呼吁制定《反家庭暴力法》,详细规定家庭暴力的定义、范围,具体的保护措施,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构成要件、标准等,明确受害人的基本权利,确定行为人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明晰行政部门和执法机关的救助措施。如家庭暴力中,何种程度的虐待、暴力或胁迫行为为情节恶劣,构成何种罪名,应受到何种法律惩罚,为反家庭暴力提供精确的法律依据。通过立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更多的救济途径,确保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妇女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二、健全综合维权机制,加强对受害妇女的保护力度。

  依托法律法规的强制力,建立一套社会综合性维权机制。以公安部门为主体,形成制止惩处家庭暴力的保护网络;在法院建立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形成司法维护网络;利用司法部门、律师事物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的资源,形成法律援助网络;发挥各级妇女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形成行政协调维权网络;依托社会和调动民间性组织的力量,建立妇女家庭暴力救助中心,把家庭暴力消灭在萌芽之中。同时,加强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家庭暴力齐抓管的良好局面。

  三、明确职责,加大反家庭暴力的执法力度

  建议进一步明确执法机关介入家庭暴力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公安机关对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应迅速出警制止和查处,问明情况,制作笔录,不得以“家庭纠纷”为由拒绝、推诿,使家庭暴力案件查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检察机关干部对公安机关办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应及时批捕和提起公诉。而我们法院应依法及时受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各类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对其中自诉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有关证据的,不应简单不予以立案,而应在必要时依职权调取证据。司法部门要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对贫困的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帮助。同时,要抓一批家庭暴力犯罪的典型案件、恶性案件,从重从快,公开打击处理,以此震慑犯罪减少家庭暴力事件发生。

  四、提高全民素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不懈地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她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转变妇女的屈从和依附观念,防止受害者采取极端报复行为触犯刑法,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借助舆论的力量,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倡导良好的婚姻道德风尚,使反对家庭暴力的观念深入人心,扭转许多人以前的错误认识,进而对暴力进行积极抵制。

  如何预防家庭暴力?上面这些预防家庭暴力对策真正落实了,一定可以大大减少甚至杜绝家庭暴力!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加载中...
没有更多了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