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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作者:龚门岫]
2015-07-17 16:44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家暴的严重性,反家暴行动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人支持,但反家庭暴力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起来看看反家庭暴力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吧!

  一、立法不完善

  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这些条款大都是从宏观上立论的,如《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妇女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等条文,在明确提到家庭暴力的《婚姻法》中也只是笼统的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执法主体不明确、法律的可操作性差,对家庭暴力惩治不力。

  二、证据规则不明确

  我国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而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在遭到暴力后,因缺乏法律常识没有报案或去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这样当对方否认有暴力行为时,便无据可查。单凭受害人陈述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使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

  三、司法不给力

  公安人员缺乏社会性别观念,一些派出所以家庭纠纷不属其工作范围为由不予处理,立案不及时,直接导致鉴定难。派出所对家庭暴力案件不能及时立案侦查,不给受害人出具委托鉴定函。而没有法医鉴定书,就无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除了公安机关,普通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不知向谁求救,制止家庭暴力的执法主体部门不明确,执法程序不规范,造成了对家庭暴力的制裁不力,致使家庭暴力总是游离于法律之外,受虐妇女也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四、社会不重视

  社会公众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对家庭暴力认识不足,其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甚至仍有相当一部分司法人员对家庭暴力存在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造成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得不到救济,对施暴者缺乏制裁,最多让施暴丈夫写保证书,形不成任何约束力,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不济。

  上面四个就是反家庭暴力存在的问题了,只要大家团结起来一起反对家庭暴力,我相信一定会有成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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