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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的限制

[作者:dmenh]
2011-09-15 09:06

       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4月20日在海南省三亚市试点实施,这意味着包括我国公民在内的离岛旅客20日起将享受免税购物的优惠。根据政策,离岛免税购物也有一些限制条件,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限品种、限次、限值和限量。

  免税商品品种限定为18种。主要为进口品,不包括国产品,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化妆品、笔、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皮带、箱包、小皮件、糖果、体育用品共18种。

  免税购物离岛次数为2次。由于离岛免税政策旨在鼓励岛外特别是内地居民赴海南旅游,而大多数旅客每年赴海南旅游次数一般不会超过2次,因此政策规定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同时,借鉴国外经验,为使岛内居民也能享受到一定政策成果,政策规定海南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免税购物金额为5000元。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5000元),即单价5000元以内(含50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此外,旅客在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行邮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

  各商品品种购买数量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对于18种离岛免税商品的购买件数,目前规定化妆品、笔、服装服饰和糖果最多可购买5件,小皮件最多4件,其余商品即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鞋帽、皮带、箱包、体育用品均限定为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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