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审批事项)占用、挖掘道路行政审批业务指南
一、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工商用户小型接入工程的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适用范围:用水接入管线直径DN150及以下、穿越路宽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用水工程。
二、办理形式
网上提交申请,预审通过后前往窗口办理。办理地点如下:
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区域和部门-深圳市-市交通运输局
窗口地点:市、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三、受理条件
1、本指引所称道路是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列养道路。
2、因工商户用水报装接入工程确需占用挖掘道路及道路用地,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或埋设管线设施,以及在道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等。涉及高快速路、轨道及河道等设施的复杂用水报装接入业务按相关规定另行办理。
四、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上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根据提示准备申请材料,自愿选择邮寄或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1)受理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预审。(2)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3.审核。
受理后,审查人员3个工作日内作出核查结论;工商用户小型接入工程1个工作日内作出核查结论。特殊情况除外。
4.审批。
批准人员在所有审核环节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做出许可决定;工商用户小型接入工程1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
5.办结。
做出审批决定后,即时完成出证并办结。
6.送达。
行政服务窗口在收到证件后按约定方式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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