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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新政将实施 深圳为何出现“退保潮(2)

[作者:tzlee]
2010-11-03 19:32

  “突击退保”原因几何

  按照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但绝大多数农民工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工作15年,在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策实施前,他们的养老关系很难转到其他城市,更不可能转回家乡,很多农民工因此离开一个城市时选择了退保。

  深圳是全国农民工最为集中的城市,每年底的“退保潮”已是司空见惯的场景。据深圳市社保部门统计,2009年深圳共有580多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保人数100万人次。

  为了让高流动性的农民工真正享受到社会保障,国务院日前出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提出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保障了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养老退休待遇。新政策从2010年元旦开始实施,养老保险跨省流动成为可能。

  然而,为何在养老保险新政策实施前夕,深圳却上演了这样一幕“退保潮”呢?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说,当天退保的主要有3类人员:一类是户口在农村的农民工,他们想着过年回家能多带一点钱回去;第二类就是刚出来工作不久的年轻人,他们对新政策不了解,“老”对他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遥远的概念,养老意识比较淡薄,觉得还是拿到钱实在,这类人占多数;还有一类就是参保较晚、年龄较大的参保人,反正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跨过“累计参保15年”的门槛,就算将养老保险转回家乡也无法享受退休待遇,所以干脆退保。

  深圳市社保局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策不了解,对转保流程复杂性的担忧以及对将来工作地点和时间的不确定,是参保人选择退保的主要原因。

  深圳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认为,新政策从通过到正式实施的时间相对较短,如果能够设置一两个月的缓冲期,让参保人能够熟悉了解政策的好处,然后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合理选择,也许会比“一刀切”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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