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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为中小学生减负 教师资格定期登记(2)

[作者:刘火]
2011-02-12 11:23

  8.加快推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分类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推进中职和高职协调发展和衔接试点。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继续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和优质特色学校建设计划。启动新一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全面加强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制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继续推进课程改革和教材创新,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完善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机制。办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农业类学校和专业的建设。健全覆盖县、乡、村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外出务工技能培训。

  9.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完成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目标的分年度招生任务,招生计划增量重点用于紧缺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人才,以及中西部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继续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大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的工作力度。启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调整优化研究生招生结构,大幅增加专业学位招生比例,新增硕士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全部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博士生招生向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基础研究领域或重大科技专项倾斜。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计划,扩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范围,启动实施卓越医生与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和农科教合作培养农林人才。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启动实施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重点专业和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全面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长效机制。办好清华大学100周年校庆,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抓好新一轮“985工程”建设与改革,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深入实施“211工程”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动高校承担各类科研任务。加快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推动高校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大力开展有组织科研,积极推进高校基础研究改革试点,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启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进行新一轮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工作。加强国防科研,组织实施“十二五”装备预研教育部支撑计划项目。加强战略研究,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着力提高咨政育人和文化传播水平。

  10.积极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推进继续教育国家制度建设。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启动开放大学建设试点。推进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广泛开展社区教育,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稳步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学习资源中心建设。加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稳步推进继续教育综合改革。

  11.推动民族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认真贯彻中央西藏、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推动西藏和新疆教育跨越式发展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研究制定加快边境地区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加强民族地区双语科研工作,印发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加强内地民族班建设和管理,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积极探索少数民族高端优秀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和落实教育对口支援。

  1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印发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建特殊教育学校。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开展医教结合改革实验。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1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做好部属师范大学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工作。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推动中西部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制定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意见,构建教师教育标准体系。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大力加强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广泛开展幼儿教师、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和班主任培训,促进中小学名师队伍建设。制定中小学校校长专业发展标准,进一步加大校长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和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健全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和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全面实施教育人才规划,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和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推动人才强教、人才强校。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规定。评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教学名师,大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

  14.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研究制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落实提高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政策。健全研究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实施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积极推动各地落实高校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进一步规范助学金发放行为。

  15.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和落实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政策措施,开辟到基层单位就业新渠道。做好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应征入伍预征工作,落实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就业规划。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力度,加强创业实习基地和孵化基地建设。全面开展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重点加强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和援助,提升指导服务水平。

  三、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改革试点

  16.统筹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和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加快构建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指导各地各校科学制定和完善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进度安排和配套政策。加强对教育改革的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改革实践的成功经验,确保改革协调有序深入推进。

  17.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注重引导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实践创新能力。发布新修订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启动教材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基础教育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切实做好中小学教材建设、使用跟踪和质量监控。落实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的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制定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开展普通高中改革试点,促进多样化发展。深入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保证每天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举办好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和全国第11届中学生运动会。分类指导城乡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加强美育工作,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好第3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工作,在全国高校组织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发布《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语言政策研究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扎实推进中华经典诵读行动,全面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深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8.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提高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公共教育资源。积极推行县域内校长与教师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深化和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两为主”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9.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统筹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加快完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继续开展教育与行业对话,出台推进和鼓励校企合作的国家制度。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启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地市级高等职业学院综合改革试点。加强“三教统筹”,建立涉农部门参与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工作机制,促进农科教结合。支持东西部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联合招生,扶持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体系,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20.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学校的关系,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和校长职权。开展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及其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推行高校总会计师制度,促进财务管理专业化。加强和改善对学校食堂的管理,深入推进高校后勤改革。

  21.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民办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清理并纠正各类歧视民办教育政策,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做好独立学院过渡期工作,推动独立学院规范办学。

  22.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高考改革试点。按照不同类型人才培养要求,开展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入学考试试点。深化高考内容与方式改革,加强国家考试题库建设,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自主选拔录取管理。深化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机制和办法。加大建设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力度,确保招生考试安全。

  23.深化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巩固双边、多边教育磋商机制,拓展区域合作平台,深化人文交流。成立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领导小组和全国中外合作办学专家评议委员会,多种形式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全面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政府来华奖学金规模,设立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做好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调研工作。制定汉语国际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孔子学院发展机制,抓好教师选派、志愿者招聘、教材推广和常规管理,建立有利于孔子学院健康发展的质量评估体系。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试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和管理新办法,提高国家公派留学质量效益。落实大中小学校长及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年度计划。继续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深化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支持内地高校与港澳台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24.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开展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发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试行5年一周期的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开展农村教师特殊岗位津贴改革试点。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加强编制管理,开展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编制标准调研。深化职员制度改革,指导直属高校做好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指导和推动地方高校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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