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责任与主要工作目标:
1、实行门店店总责任制。门店店总是门店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两手抓”的方针,把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目标。
2、建立门店安全工作台账。做好门店平时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记录的同时,督导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检查力度,完善各部门检查、考核和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3、建立门店各部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配合集团办公室全面落实门店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充实和完善门店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程序,建立相应的火灾、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程序并落实培训。
4、推行班组、岗位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班组负责人的作用,强化内部管理,与班组、岗位签订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各项工作措施层层落实。
5、充分发挥门店办公室及集团办公室的组织作用,正确处理和认真疏导各种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引发案件。民事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6、加强门店的安全检查与管理,明确安全工作重点,保证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消防设施完好可用,服务设施运作正常,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争取全年门店内无刑事案件,无员工违法犯罪,无火灾事故,无责任事故。
7、加强门店全体员工的管理,人员进出必须上报集团办公室,同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确保他们无违法犯罪情况发生。
8、加强门店全体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使全体员工都掌握必备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熟悉各类应急程序,确保发生问题时能正确处置。
9、配合集团积极开展的各项安全防范活动,认真完成集团布置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门店平安祥和。
10、根据门店特点,注意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警惕性,在工作中密切注意来店人员情况,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同时加强停车场的管理,杜绝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及门店各项安全制度,确保门店财产及员工生命的安全。
1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把好食品验货、制作和存储关,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防止交通和人生伤害。
二、奖惩措施及其他
1、门店的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集团年终总结评比(优秀班组、优秀员工)条件之一。
2、集团将门店负责人抓安全保卫工作的能力、实绩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3、集团组织经常性检查,监督本责任书的执行落实情况,并通报检查情况。
4、发生案件、火灾或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门店责任人管理责任,扣除当月工资的10%-100%,如全年发生案件、火灾或安全责任事故超过3起,则扣除年终奖励;并视情节严重,给必要的党纪、店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发生因设施设备问题影响正常经营事故的,追究门店责任人管理责任,扣除当月工资的10%-100%,如全年发生设施设备问题影响正常经营事故超过2起(含2起),扣除当年年终奖励。
××集团 安全责任人
董事长(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2021-07-09 14:57
2021-07-08 14:39
2021-07-08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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