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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标准详情 办公用房标准全文(2)

[作者:袁阜丕]
2017-01-16 15:53

  通知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同时还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

类 别

适用对象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中央机关

部级正职

54

部级副职

42

正司(局)级

24

副司(局)级

18

处级

12

处级以下

9

省级机关

省级正职

54

省级副职

42

正厅(局)级

30

副厅(局)级

24

正处级

18

副处级

12

处级以下

9

市级机关

市级正职

42

市级副职

30

正局(处)级

24

副局(处)级

18

局(处)级以下

9

县级机关

县级正职

30

县级副职

24

正科级

18

副科级

12

科级以下

9

乡级机关

乡级正职

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乡级副职

乡级以下

  注:1、副省级城市、副部级单位副职办公室面积指标按不超过省(部)级副职标准执行,其组成部门的正、副局(司)级人员办公室面积指标按不超过省级机关或中央机关相应的正、副厅(局、司)级标准执行。副市(厅)、副县(处)级单位以此类推。

  2、中央机关司(局)级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按省级机关厅(局)级单位标准执行,处级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按市级机关局(处)级单位标准执行;省级机关处级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按市级机关局(处)级单位标准执行,科级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按县级机关科级单位标准执行。其他以此类推。

  3、各级党政机关领导人员办公室可在上列规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范围内配备休息室。

  4、省部级领导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正职办公室可在上列规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范围内配备不超过6平方米的卫生间。

  服务用房编制定员人均使用面积标准

类 别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计算方法

中央机关

省级机关

7~9

200人及以下取上限,400人及以上取下限, 中间值用公式(1100-x)/100计算确定。

市级机关

6~8

 

200人及以下取上限,400人及以上取下限, 中间值用公式(1000-x)/100计算确定。

县级机关

6~8

 

100人及以下取上限,200人及以上取下限, 中间值用公式(500-x)/50计算确定。

乡级机关

 

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机关。

 

——

  注:表中x为编制定员。

  以上就是关于办公用房标准详情,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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