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存在的不足
(1)、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深入。平时由于工作较多,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够全面,浅偿辄止,缺乏刻苦钻研精神,没有深入挖掘理论内涵,把握精神实质,思想上缺乏紧迫感,其次不能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工作中存在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
(2)、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还不高。队员、协管员对于执法中可能遇到的部分群众的过激行为没有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不能果断、稳妥处置,缺乏化解矛盾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的方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街道执法分队、城管办将继续加强“两违”现象和市容市貌的监控管理,针对常反弹、易反复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和集中整治,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为深化和推进辖区城市管理工作作出贡献。
1、继续加强对“两违”的监控及拆违工作力度,对无理据不拆除违章建筑的,限期、限时集中人力集中拆除。
2、开展专项行动,整治辖区内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店外店现象。
3、整治乱堆放、乱倒污水、乱张贴、发放小广告、乱涂乱画、乱设广告牌等“六乱”现象。
4、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城市管理工作总结(二)
2016年内,市城管局被评为长沙市唯一的全省文明机关。
一、积极推行“重心下移”,城管体制进一步理顺
为努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设施完备,符合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要求的城市管理新体系,加强城市的经常性管理,提高城管综合执法水平,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政府抓城管工作的积极性。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和讲求实效的要求,进一步确立城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理顺市、区、街道和社区的管理体制,明确各自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和职责,形成以市为核心、区为重点、街道为基储社区配合的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管理体制。
一是加强领导,科学决策。年初,市里成立了以市委秦卓夫副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谢建辉部长、市人大龚罗生副主任、市政府湘平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李克俭等领导为副组长的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城管局局长吴念公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国土、规划、五区政府、卫生、环保、工商等数十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城管工作领导机构,各区亦相应成立了班子,为城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保障功能。
为改变过去城管系统市区两级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相分离的局面,2月份,由市城管局牵头,从市委办、编办、市人事局、财政局、城管局抽调人员组成全市理顺城管体制工作机构,在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体制理顺工作。市委副书记秦卓夫、市政府副市长湘平多次带队到区街和城管系统展开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为理顺城管体制提供了决策依据。市委、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讨论,科学决策,《决定》初稿形成后,多次征求市直各部门及区街、基层干部的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几易其稿,使《决定》的出台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
二是坚持“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两级政府两级投入”原则,充分调动市区两个积极性,坚持“抓大放斜。为充分发挥各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日常性维护和管理工作,真正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管工作体系,参照北京、青岛、杭州等先进城市的作法,市级重点抓好城市主干道、市区二环线、五一大道、湘江大道、芙蓉路、韶山路6条主要干道和新世纪体育中心、五一广尝芙蓉广尝滨江风光带4个重要公共场所,将次要干道、背街小巷、居民社区管理职能下放到各区。
三是以进一步理顺财政管理体制为突破口,建立市区两级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的部分事权、财权下放到区、街道和社区,逐步建立起市、区两级公共财政的投入机制。按照理顺体制总体思路,市级管理任务的维护经费由市财政安排,区级管理任务的维护经费由区财政安排;原有专项工程遗留欠款由市财政逐年安排解决,市级财政对城市管理的投入力度不减,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扩容、提质,垃圾站、公厕的新建改建,道路大、中修,城区绿化提质改造以及解决专项遗留欠款考核奖励等。区级财政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各区城市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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