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本次招考职位为“深圳市市直、区直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综合管理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位”,具体录用单位在录用时公布。
每类职位的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职位表。有关报考指南、网络技术等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2、3。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和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ks.sz12333.gov.cn/ess/或https://sz12333.gov.cn/ess/)。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实名注册用户。未注册的人员须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实名注册新用户,并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报考人员应完整填写本人大学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层次的学习经历,专业名称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则填写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已注册过的人员不得重新注册,应使用原有用户报名,并按前述要求完善本人学习经历及更新本人手机号码等最新信息。
2.网上选报职位。报考人员应在2016年3月21日10:00至2016年3月31日18: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专业情况,从职位表中的6类职位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在8个笔试考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成都、哈尔滨、深圳)中选择一个考点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选报职位后,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6年3月21日10:00至3月3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确认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但符合本次招考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重新选报职位。2016年3月30日18:00至3月31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或重新选报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4月7日10:00后,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类职位,只能选择一个笔试考点。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考察及录用审批为准。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选报职位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笔试
(一)笔试科目。
全部职位的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大纲详见本公告附件4。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4月10日上午10:0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10日下午14:00-16:0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下同)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按两科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初定于2016年4月22日前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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