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初审
(一)参加范围。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根据该职位面试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初审人选;若某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人数少于本职位面试名额的,则该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初审。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和面试。
面试名额按如下办法分段计算:设入围面试名额为R,拟招名额为Y,当Y≤5时,R=3Y;当Y>5时,R=2Y+5。
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类别按以下原则确定:
A类:指笔试合格且名次在面试名额(R)内的报考人员。此类报考人员全部为资格初审人选。
B类:如职位拟招名额Y≤5的,则指名次在面试名额(R)值外、(2Y+R)值以内且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如Y>5的,则指名次在R值外、(Y+R)值以内且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此类报考人员暂不具备初审资格,但具有递补资格。
C类:指笔试合格且名次在B类报考人员之后的报考人员。此类报考人员不具备初审资格。
D类:指笔试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此类报考人员不具备初审资格。
对于需进行体能测评的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资格初审时将在面试名额基础上增加审查名额,增加审查名额范围内的审查合格人员将作为体能测评递补人员,须到体能测评现场等候递补。增加审查名额按如下办法计算:当Y≤5时,增加审查名额为2Y;当Y>5时,增加审查名额为Y。
(二)审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招考资格初审实施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在考生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资格初审材料扫描件,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查人员通过系统集中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初审材料,报考人员不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原件。
具体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6年2月2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2016年2月2日起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可在考生服务系统上传个人资格初审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须上传的材料主要有: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其它相关材料。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轮的资格。
3.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聘任审批为准。
4.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报考除上述职位外其他职位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5.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当面试人数达到该职位面试名额,或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报考人员均审查完毕,或规定的资格初审结束时间到达后,均不再递补资格初审人选。
2021-07-09 14:57
2021-07-08 14:39
2021-07-08 14:39
2021-07-08 14:27
2021-07-08 14:26
2021-07-08 14:25
2021-07-07 15:33
2021-07-07 15:32
2021-07-07 15:31
2021-07-07 15:08
2021-07-07 15:06
2021-07-06 14:23
2021-07-06 14:22
2021-07-06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