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共享学区招生与录取办法
(1)遵循“就近入园”原则。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共享学区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共享学区”和“同一社区内的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共享学区”两种类型: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共享学区: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共享学区根据该学区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社区扩大招生。
同一社区内的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共享学区:根据该学区幼儿园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2)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确定招生录取名单。申请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共享学区学位的所有适龄儿童,将按照一类至六类招生类型及积分的高低集中排序(详见《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并根据学区内幼儿园总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
(3)遵循“先志愿再积分”原则,确定录取幼儿园。入围共享学区招生录取名单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填报的志愿及积分确定录取幼儿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同等志愿按照类型和积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适龄儿童,由第二志愿依序录取。如第二志愿幼儿园已录满,则直接转第三志愿录取。
(4)遵循“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幼儿园环节中,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龙华区幼儿园积分入园阳光招生方法的相关信息,希望您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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