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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幼儿园学位申请住房材料说明

[作者:sulong]
2020-06-09 16:14

  6月13日,深圳大鹏新区公办及民办幼儿园正式开始网上预报名,下面是大鹏新区幼儿园学位申请住房材料说明,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鹏新区幼儿园学位申请住房材料说明

  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产权份额≥51%。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全市统一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规定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2-3张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产权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亲属关系的说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凭证》,租期至少包含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请主动前往居住社区网格中心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并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

大鹏新区幼儿园学位申请住房材料说明
大鹏新区幼儿园学位申请住房材料说明(图源摄图网)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或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签订的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属于祖屋的相关说明材料。

  6.特殊住房(包括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

  (1)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材料。

  (2)集体宿舍: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b.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c.雇主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集体宿舍的说明材料。

  (3)统建楼、集资房: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有关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4)自建房: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

  (5)商务公寓:除提供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上述特殊住房有关证明材料的模板可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深圳查查吧】公众号,在对话框发送关键词【幼儿园】,即可【下载表格】。

大鹏新区幼儿园学位申请住房材料说明
大鹏新区幼儿园学位申请住房材料说明

  以上就是关于大鹏新区幼儿园学位申请住房材料说明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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