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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长在家长会上的发言稿(2)

[作者:dnmle]
2012-10-08 12:04

       以上谈了谈关于英语学习的目标和注意克服的误区。下面谈谈幼儿在园的安全问题:
       我说过,家长不只是送来了一个孩子,而是送来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首先是孩子在园的安全问题,我们有责任保证孩子人身安全。但由于孩子年龄小,平衡能力差,肌体发育还不健全,还由于孩子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孩子行为的后果并不能自己预料。所以幼儿园意外事故也时有发生。正因为有事故的难以预料性,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02年3月26日发部了第12号令,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含幼儿园在内)。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入条指出: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参照《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幼儿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① 因校舍、场地、公共设施及玩具或生活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的不安全因素。
       ② 安全保卫 、消防、设备等因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③ 幼儿园向幼儿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要求的,或体罚、变相体罚
幼儿造成事故的。
       但有的事故幼儿园没有过错,那么承担责任的是幼儿的监护人。
       如:老师组织正常活动,一孩子因推搡造成另一孩子摔伤的,由推搡孩子的家长承担责任(带子受过)
       又如:孩子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园方的。
       又如有的孩子是在正常的一日活动中自己摔跌受伤的。即:最常见的也是这类自己行为的不慎或处理能力差磕磕碰碰。所以说家长应有心理准备,再好的幼儿园,再负责任的老师也不敢保证不发生这样的意外伤害事故。我们只是保证不出责任性的事故,不可预见性发生事故,多数家长是理解的。因为有的孩子在家也有磕碰的。以上我们所说的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大家应该会分析,区别对待。也就是说,幼儿园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属不可预见性的意外事故,则幼儿园不承担法律责任。有的幼儿园入园时家长交上万元的建设赞助费,但孩子因缺钙、平衡能力、运动能力差,在园游戏中摔伤,这种可能是有的。另外因为孩子初入园情绪烦燥,往往发生抠挠现象,这也是家长应正确对待的。
       我们祈祷孩子安全无事故,但愿家长们也正确理解和对待并重视对孩子安全教育,自我保护的教育。
       最后给大家讲一讲,家园配合,让孩子顺利渡过心理断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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