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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作弊后果是什么 考研作弊不可为的原因

[作者:董吹]
2016-10-10 16:10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作弊行为,不仅仅是考试违规行为,而且还是犯罪行为,相关人员将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考研作弊后果有哪些,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最轻的是“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严重的是“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年”情节恶劣的甚至受到刑事处罚。还有虽然未构成作弊,但违反了考场规则,同样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研作弊后果是什么 考研作弊不可为的原因

  1、替考人和被替考人均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这一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和帮助作弊行为如构成犯罪的,对此类犯罪行为最高将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参考处罚加重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这一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进行报名、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3、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可获刑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这一规定,向考生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考生应牢固树立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上述犯罪行为。

  最轻的是“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最严重的是“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年”。还有第七种行为虽然未构成作弊,但违反了考场规则,同样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以上就是关于考研作弊后果是什么的相关信息,希望同学们能够诚信的对待考试,不要走上作弊这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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