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审核。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工作人员,根据考生网上预报名所填信息和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给考生。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和待验证。审核结果为通过的,可确认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审核人员必须通过系统或电话明确告知考生不通过的原因,考生可根据反馈的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审核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考生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基本可判定符合我省报考条件,但还须复核原件材料的,审核结果设置为待验证,可先确认考生报名资格,待后期复核考生原件材料。
(四)材料复核。网上审核结果为待验证的补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点进行复核校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报考材料造假,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被院校录取的,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身份识别信息采集。补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点采集指纹等身份识别信息,采用人脸识别进行身份验证的报名点可不采集指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4号)要求进行,考生须在当地招办统一安排下,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拟参加春季高考和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体检截止时间为春季高考和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前10天;拟参加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体检截止时间为普通高考开始前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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