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港澳籍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
(提醒: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四)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
(提醒: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五)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申请学位。
2019年龙华区小一报名时间(可做参考)
■ 网上报名:4月24日10:00-5月7日18:00
■ 学校初审:5月7日-15日
■ 资格审核:5月16日-6月12日
■ 学位安排:6月13日-7月4日
■ 名单公布:7月9日
■ 新生注册:7月10日-12日
2019年龙华区初一报名时间(可作参考)
■ 网上报名:4月26日10:00-5月7日18:00
■ 学校初审:5月7日-15日
■ 资格审核:5月16日-6月12日
■ 学位安排:6月13日-7月4日
■ 名单公布:7月9日
■ 新生注册:7月10日-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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