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实际居住”的说明
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2020年申请学位的,请家长于2020年1月23日(含当日)前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
2021年申请学位的,请家长于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
2020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说明
1.所有小学以及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初中,学生为非深户籍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本信息于2018年8月31日发布。
2.对于以租房申请2020年未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初中学位的学生,如该住房无产权证明且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居住信息作为申请入学的住房材料。请家长及时主动前往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居住信息,以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2021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说明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签发日期为准;有效期至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30日);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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