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招生政策主体内容还是2018年的,但可能会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做相应调整,下面是2019年秋季盐田区学位申请政策调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19年秋季盐田区学位申请政策调整
一、招生对象
(一)小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3.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居住满1年、连续在深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其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一招生对象
2019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3.届时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居住满1年、连续在深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其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学位申请所需资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9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非购房户申请I类学位(指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的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6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I类生源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入读条件的,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非购房户申请其他学校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4.计生信息登记及核对: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5. 市外就读六年级申请初一学位的需提供《2019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19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证发证时间需在2019年4月1日前。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4.住房证明材料: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非购房户申请I类学位(指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的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6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I类生源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入读条件的,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非购房户申请其他学校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4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截至2019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6.计生信息登记及核对: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三)优惠人员子女
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除按户籍类别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2019年秋季盐田区学位申请政策调整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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