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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

[作者:莫价炷]
2019-02-19 10:37

  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面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八、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调剂需求。

  调剂基本条件:根据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原则上只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不含独立学院)的优质调剂生源报名。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可申请专业学位调剂,不接收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向学术学位调剂,也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①符合《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⑥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⑦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⑧我校全部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受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申请,要求考生成绩达到我校接收专业的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线。

  九、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录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录取类别及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均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等费用):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75000元;

  工商管理(MBA):学费共计人民币150,000元;

  公共管理:学费共计人民币84,000元;

  金融:学费共计人民币78,000元;

  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99,000元;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54,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

  心理健康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72,000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8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设有“好日子奖学金”、“腾迅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7)部分学院还设立1-2万不等的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2019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19级)》。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

  十二、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十三、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十四、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最新相关政策尚未公布,暂按往年执行。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三)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

  (五)应用技术学院在坪山区石井片区,即深圳技术大学(筹)启动校区。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设在西丽校区,其他学院设在后海校区。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

  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zsb.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办公楼435室

  邮政编码:51806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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