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招生的基本要求
为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提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的统筹、指导和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
1、严肃招生与计划管理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要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严禁民办学校超规模、超计划招生,确保办学安全。
2、与公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
优先保障深圳户籍或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我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同时方便家长申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
3、严禁任何形式的笔试招生
严禁民办学校采用任何形式的笔试招生,同时规范民办学校招生面谈程序,严禁民办学校利用招生面谈进行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对学生家长组织测评。
此外,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应报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经核准的计划和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应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018年小一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❶ 深圳市户籍儿童;
❷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❸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❹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2018年初一招生对象有哪些
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❶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❷ 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有效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义务招生时间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从4月上旬开始,大体时间安排如下:
❶ 4月上旬:招生宣传;
❷ 4月下旬:学位申请;
❸ 5月中旬至6月中旬: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❹ 6月下旬:小一学位安排;
❺ 7月上旬:公布小一、初一新生名单。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
申请民办学校注意事项
❶ 符合我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区的统一招生平台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并提交相关材料。不按规定在平台上申请学位,将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❷ 了解我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变化,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查询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要求。
❸ 在统一招生平台上申请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重点答疑
1、统一平台后,是否会出现民办落选、公办过期报名的情况?
解答:不会出现民办落选、公办无法报名的情况。后面会有相应的细则出台,明确招生时间。对于前期已有部分民办学校进行招生报名的情况,可以初步视其为预报名,不作正式报名。
去年,我市小一学位申请审核通过共计约14.2万,而为公、民办学位预备数超过16万,所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一定是有学位的。2018年我市小一学位初步预测为20万左右,符合条件的初步预测约为18万左右,今年各区也有相对应的新建学校、新增学位,整体上学位供需是平衡的,目前可知,初一学位供需是基本平衡的,小一学位仍会有部分区有相对的缺口。
2、对于大班额的要求具体数量是多少?
解答:教育部要求的大班额数上限为小学45个班、初中50个班。但针对深圳的实际情况,我们要求,在非深户籍超过30%的学校,班额数可以向上相对浮动。
3、有了居住证,为什么还要核验住房证明材料?
解答:居住证作为主要的入学依据,是可享受我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在我市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之一。有效的住房证明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就近入学的依据。住房证明材料包括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居住证是判断“是否可以在我市申请学位”的标准,住房证明是判断“是否可以申请片区学校学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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