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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小一学位申请下周一启动 公办民办同时招生

[作者:shenghui02]
2018-04-10 10:53

  全市2018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工作吹响了“集结号”,各位深圳的家长们也要行动起来啦。

  近日,龙岗区率先公布了申请政策,该区的小一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30日,学位申请工作正式于5月7日启动。初一的网上预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7日,5月14日开始正式学位申请。

  因为今年政策规定,公办和民办学校在统一平台、同时招生。而龙岗区的民办学校体量较大,占据“半壁江山”,所以该区规定申请学位可填报四个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必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其余志愿家长可自愿选择填报全区范围内的公民办学校。非深户籍申请人必须填报两所及以上民办学校。

  录取时,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本市户籍学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即当户籍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地段内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地段内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龙岗小一学位申请下周一启动 公办民办同时招生

  非深户籍学生填报的公办学校,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学校按计划数录完第一志愿非深户籍学生和申报本校所有的深户学生后还有学位的,再录第二志愿非深户籍学生,以此类推。

  非深户籍学生填报的民办学校,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非深户籍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填报的第一个民办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个民办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个民办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可被第二个民办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同一志愿或同一批次的,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同一志愿(含同一批次)同一积分的,按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莞惠户籍——国内非深非莞惠户籍顺序录取; 同一志愿(含同一批次)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最终,无法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实行按志愿分流;无法按志愿分流安排学位的,由家长自主联系民办学校就读。

  据悉,龙岗区今年继续实行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共享招生片区学校,同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人家的小孩申请学位,“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户子女申请就读该校。

  其中,中心城片区、布吉街道、吉华街道、南湾街道、坂田街道等学位较为紧张的片区,学位锁定的学校较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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