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请以A4纸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系统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2)学生本人全文亲笔撰写的《个人自荐信》;
(3)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科学研究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等方面的佐证材料,例如高中阶段的学科竞赛成绩证明及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作品、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原件或复印件(面试时核对原件)。如非考生出具,需盖公章的原件或出具人实名签名原件;
(4)中学教务部门提供的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相关成绩证明和年级排名情况(加盖中学公章);
(5)中学提供的其他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类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材料等)(加盖中学公章)。
4.资格审核: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寄(送)达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4月30日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上公示。
5.确认考试: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考试,请考生随时关注确认截止日期,未在确认时间内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缴费:通过初审并确认考试的考生须于缴费期限内交付报名考试费,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笔试收费标准:人民币40元/人,学科特长面试不收费,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7.打印准考证:付费成功后,考生可于报名系统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以系统内通知为准。
四、成绩计算与入围确定
所有考生入选专业综合考虑测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所述)、学科特长、专业志愿填报与调剂、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等,原则上安排在适合发挥其才能的专业内。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考生: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确定学科特长面试资格,并根据测试总成绩(测试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30%+学科特长面试成绩*70%),综合择优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优惠分值为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
2.其他考生: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确定笔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学科特长面试资格线;按测试总成绩(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学科特长面试成绩*70%)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及优惠分值。根据近三年我校在该省普通类投档线与一本控制线的平均差值,分类确定优惠分值:平均差值在60分以上的省份(含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区分文理科计算,下同),测试总成绩(不分省计,下同)前10%考生优惠50分,其他考生优惠30分;平均差值在60分(含)以下的省份(江苏省除外),测试总成绩前10%考生优惠30分,其他考生优惠20分;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一个A一个B及以上,测试总成绩前10%考生优惠20分,其他考生优惠10分。
五、录取原则
1.所有自主招生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且当年报考我校,专业志愿为公示的入选专业才可享受自主招生政策;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自主招生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分值和我校在该省普通类(一本)模拟投档线录取,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
3.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与此简章有区别,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
4.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 - 12:00、15:00 - 17:00
联系电话:020-87110737
咨询专线(2016年6-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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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j2zb@scut.edu.cn
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一号楼1216室
邮编:5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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