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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特聘岗位专干选聘详情

[作者:lihong]
2021-01-05 16:38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特聘岗位专干选聘啦,那么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特聘岗位专干选聘具体有哪些要求呢?感兴趣的你赶紧了解一下吧。

因工作需要,根据区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选聘特聘岗位专干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

(一)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2020年12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2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二、选聘岗位

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特聘岗位专干选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选聘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0日。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选聘岗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22日下午18:00。

2.报名资料

(1)《特聘岗位报名表》(附件3,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粘贴电子版照片)1份;

(2)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4);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5)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6)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5);

(7)无违法犯罪承诺书(附件6);

(8)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7);

(9)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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