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业务系统比对相关数据,自动预审补贴申请。预审通过的显示“提交成功”。预审不通过的,根据预审情况做出对应提示。
4.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根据就读学校受理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学校审核。
(二)审核。(8个工作日)
1.申请人所在学校的就业部门负责申请材料初审,学校登记地所属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区就业机构)负责复核。
2.学校就业部门于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的11月10日前按要求受理,核验材料,完成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送达区就业机构进行复核。
3.区就业机构在收到初审材料次日起的8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复核。复核通过的,反馈回学校进行校园公示。
申请人可登录业务系统查看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
(三)公示。(7天)
各学校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在校园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的,区就业机构应当协同高校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四)发放。(5个工作日)
区就业机构在公示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六、咨询投诉电话
0755-12345、0755-12333
以上是关于“2020深圳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全部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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