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八、审定程序
备案申请
实习单位在研究生开始实习后2个月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首次申报备案电子材料。
备案受理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报单位的实习情况进行备案。
补贴申请
实习结束后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后续申报材料。
受理
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系统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
审核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查,合格的予以通过。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报单位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
公示
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名单。
审议
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提请审议。
拨付
资助项目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以上是关于“2020宝安区在校博士及硕士生实习补贴申报流程”的全部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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