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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教育系统选聘/选调47名优秀教师(2)

[作者:liuchangwei02]
2020-08-21 13:22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罗湖区委组织部指导监督。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五)体检

罗湖区教育局依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进行公告。

面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罗湖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及拟聘学校共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适岗考核。其中:

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经复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在拟聘学校的教学岗位上进行为期3个月的适岗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据此得出考核结论。如已在罗湖区担任非在编教师满1学期以上,则省略适岗考核环节。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拟聘学校按管理权限上报罗湖区教育局,得出结论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在罗湖电子政务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按规定时间向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深圳市罗湖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深圳市罗湖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九)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选聘人员,由拟聘学校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8月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日期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罗湖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其它区属公办中小学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办理完调入手续后,须在罗湖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

(三)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方案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四)选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本方案仅适用于2020年8月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工作,由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罗湖政府在线:http://www.szlh.gov.cn/xxgk/zwxx/tzgg/

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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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教育系统选聘/选调47名优秀教师

(深圳市内19名优秀教师招聘规则)含校医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职位

1.选调对象

(1)深圳市内(非本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已办理职员聘用备案手续。

(2)深圳市内(非本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医。

2.选调职位

区属公办学校教师28名、校医3名具体职位详见《选调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优秀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之后出生)。

(3)符合选调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2.校医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三)职位条件

1.优秀教师

(1)深圳市(罗湖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2)现任教科目与岗位设置科目一致。

(3)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

②近5年曾获考核优秀。

③荣获深圳市内的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④获得深圳市内的区级以上教学比赛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2.校医

(1)深圳市(罗湖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医,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2)具有2年及以上学校校医岗位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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