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区教育局拟于2020年7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52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教师岗位表》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0日后出生)。
2.学历: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3.专业:具体请查看《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
4.资格证: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无教师资格证或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提供入职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附件2),可报考相应岗位。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https://zhaopin.lhxq.edu.cn:8082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及证件扫描件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预筛选,预筛选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看。通过预筛选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岗位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7月30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截止前允许线上改报岗位2次,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在网上重新等待审核结果。
2.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及地点
具体视疫情情况另行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二)审查方式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围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公告要求,备齐材料参加相应岗位资格审查。
(三)审查材料
1.龙华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照片)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说明:2020年应届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请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或院系推荐意见。
4.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或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提供入职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附件2)。
5.荣誉证书等材料。
6.承诺书(见附件2)。
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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