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因工作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名特聘岗位专干人员,一起来看看具体招聘规则。
深圳光明区建筑工务署选聘特聘岗位专干4名: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设“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和“项目评审”四类岗位,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选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保守国家秘密。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10:00-2020年8月25日下午5:00。在报名期间,我署可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随时开展选聘考核工作,选聘完毕即终止接受报名,我署将通过深圳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进行公告。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电子邮箱为gwszhb@szgm.gov.cn。如有报名相关问题咨询,可通过邮件提交,我署将统一时间回复。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将报名岗位所需相关材料清晰扫描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类型”。
(二)初审和考核
疫情期间不组织大规模聚集性考核,由我署遴选委员会按照报名人员整体素质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确定参与考核人员。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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