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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作者:sulong]
2020-12-09 13:16

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全省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全省基金会依照章程开展法人自治和规范管理,广东省民政厅制定了《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说 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广东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基金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 〗”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内文字为可选事项说明。

五、示范文本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六、示范文本由广东省民政厅解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______(基金会全称)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______基金会。

〖基金会命名应当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基金会是利用捐赠财产设立的,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慈善组织。本基金会开展活动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性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基金会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适用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

本基金会通过定向募捐筹集资金,本基金会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不开展公开募捐活动。〖适用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______。〖宗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简明扼要阐述本基金会从事慈善活动的主旨思想。〗

第五条 本基金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______ ,业务主管单位是______ ,本基金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适用于双重管理的基金会〗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______ ,本基金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适用于直接登记的基金会〗

第七条 本基金会的发起人(单位)是______ ,注册资金(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 万元,来源于______ ,均为合法的捐赠财产。

第八条本基金会的住所______ 〖填写至县级行政区划,东莞、中山市填写至镇级行政区划〗。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必须明确、清晰、聚焦主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慈善活动范围〗

(一)______ ;

(二)______ ;

(三)______ ;

……………。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本基金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章程开展活动,不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三章 组织架构,人员、机构管理

第一节 理事、理事会

第十条本基金会由5-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基金会理事人数建议为单数。理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

第十一条 理事的资格: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拥护本章程;

(二)廉洁奉公、勤勉尽职、诚实守信;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能够履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障增值。

(五) ______。

……

(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理事任职条件:

1.具有在本基金会从事的公益慈善领域相应的工作经验,拥有良好的个人声望;

2.热心公益事业,自愿为本基金会服务;

3.具有较强的公益责任意识,能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参与议事决策;

4.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5.具有本基金会筹划、捐款、管理的能力;)

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以下事项均为选择条款)

(一)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期满未满 年的;

(二)曾在破产清算的组织担任董事(理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组织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组织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年的;

(三)曾在依法被撤销、解散、取缔的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组织被撤销、解散之日起未逾 年的;

(四)年龄超过70周岁的;

(五)______ ;

……

第十三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捐赠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适用于双重管理的基金会〗。主要发起人应当担任第一届理事会负责人。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新一届理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新一届理事会负责人由新一届理事选举产生。换届结果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适用于双重管理的基金会〗,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适用于双重管理的基金会〗,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理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理事辞职应当提前______ 日〖不少于30日〗书面通知理事会。

第十四条 本基金会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适用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

本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理事会成员人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适用于用私人财产设立的、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

本基金会的理事会成员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适用于用非私人财产设立的、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

第十五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与基金会内部事务管理;

(四)贯彻基金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遵守基金会章程,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六)______ ;

……

第十六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十七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制定本基金会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规程;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八)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十)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 次〖至少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理事会议职责的,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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