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6月2日发布《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5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于6月11日完成认租申请受理工作。经对本批次提交认租申请的137户认租家庭认租资格进行核查,以下是公租房认租资格核查情况的相关内容。
一、通过审核的认租家庭情况
本次通过审核的残疾、抚恤定补优抚等特殊困难家庭共3户,选房顺序按照“序位优先”规则,在其所在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通过审核的5人及以上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共130户,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合格家庭名单: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5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合格家庭名单(点击下载查看)
二、未通过审核的认租家庭情况
未通过初审的认租家庭共4户,具体如下:
(1)1户认租家庭的主申请人非宝安区户籍;
(2)1户认租家庭查有历史违建申报信息;
(3)1户认租家庭婚姻信息发生变化后未作变更;
(4)1户认租家庭因居住证信息已过期,配租人口数不足5人及以上,不符合本次配租条件。
不合格家庭名单: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5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合格家庭名单(点击下载查看)
以上就是宝安区5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公租房认租资格核查情况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07-18 21:02
2021-07-18 21:02
2021-07-18 21:02
2021-07-16 14:18
2021-07-16 14:18
2021-07-16 14:18
2021-07-15 14:33
2021-07-15 14:33
2021-07-15 14:32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3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