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人才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现开展龙岗区“深龙英才”2021年第一批次人才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以下是龙岗区第一批次深龙英才人才住房配租对象的相关内容。
服务于龙岗区企事业单位且纳入《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中深龙英才A、B、C、D、E等5类人才(以下简称“深龙英才”),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A类杰出人才家庭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二)其他A类人才、B、C、D、E类人才家庭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
深龙英才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才安居,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注:
1.购房优惠政策包括在深圳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享受过购房补贴、受赠政府人才安居住房。
2.未拥有商品住房指在申请受理之日在深圳市未拥有商品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商品住房。
3.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以上就是2021年龙岗区第一批次深龙英才人才住房配租对象详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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