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福田区重点产业人才租赁住房补租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深福建发﹝2020﹞18号,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现就我区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人才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进行通告,一下是福田区重点产业人才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
2021年福田区重点产业人才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以单身状态提出申请,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已承租深圳市具备房屋编码的社会房源;
(二)申请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或者列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
(三)申请人与列入《福田区2021年重点产业名录》(点击下载查看)的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合同或者协议处于有效期内。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领取任何形式的租房货币补贴,但自首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之日起满1年的除外;
(六)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其他单位所提供具有租金优惠性质的住房;
(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职于重点产业名录的人才,如取得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认定,或者是用人单位认可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可以不受上述第二项规定限制。
以上就是2021年福田区重点产业人才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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