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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补充通告

[作者:maxin]
2021-05-31 14:06

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申报、受理审核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受理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申请的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深圳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补充通告
一、入围企业和机构名录的公示

经各部门审核,入围《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名录》的企业和机构共计1081家。

具体补租名录: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名录.xls(点击下载查看)

二、公示时间

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

2021年南山区人才住房补租补充通告
深圳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补充通告(图片来源:摄图网)
三、补租金额查询与发放

入围的企业和机构,请自行登录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安居信息系统(网址http://203.91.39.67:8082/),在“分配结果”处查看本单位分配到的补租套数及金额。分配到的补租资金首次在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60%,第二次约在9月发放40%。如期间企业和机构改变在南山区纳税义务、统计关系的,则未发资金不再向该企业和机构发放。

本次住房补租的时间段(补租期):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四、提交补充材料

入围的企业和机构应按照《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补充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材料清单》,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和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

补充材料清单: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补充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查看)

(一)提交时限

1、《材料清单》中“序号”为“1”的材料须在2021年5月28日前提交。

2、《材料清单》中“序号”为“2”的材料分两次提交,首次(发放60%)在2021年5月28日前提交;第二次(发放40%)在2021年8月24日-9月10日期间提交。

3、《材料清单》中“序号”为“3、4、5、6” 的材料须在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

(二)提交方式

1、《材料清单》中“序号”为“1”、“2”的纸质材料,请现场递交至:南山区常兴路162号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材料清单》中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材料,请通过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安居信息系统上传。

五、监督和举报

公示期间,企业、机构或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南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违规行为。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举报事项经核属实的,将按规定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企业和机构应对本单位及其人才提交的材料进行把关,并指定1-2名住房专员负责具体操作事宜,专员变更应及时在南山区企业安居信息系统备案。

(二)人才住房补租是以货币补贴补充实物配租,按2万元/套折算成住房套数供应至企业和机构;企业和机构提供本单位人才在深租房合同的份数应不少于实际分配的套数。

(三)领取人才住房补租资金的企业和机构,不得将人才住房补租资金挪作他用。

(四)企业和机构应将本单位人才住房补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五)企业和机构应当配合开展资金核查;如发现单位存在虚报瞒报以及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且拒不整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改变在深圳市的纳税义务、统计关系的,取消人才住房补租资格及收回涉及资金,同时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及《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处理,且从本年度开始3年内不再受理违规企业和机构以及违规个人的人才安居相关保障申请。

(六)享受南山区人才住房和人才住房补租资金的企业和机构,存在以下行为的,不纳入本年度人才住房补租的范围:

1.拒不配合人才住房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违规使用人才住房且拒不整改的、未按要求交纳人才住房涉及款项的;

2.拒不配合人才补租资金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违规使用人才住房补租资金且拒不整改的、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补充材料的。

七、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为更精准地服务,通用业务问题请拨打区住建局电话咨询,专项服务问题请拨打对应主管部门电话咨询,系统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本通告由南山区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深圳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补充通告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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