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于2021年4月29日发布了《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锦绣华晟家园(一标)公共住房项目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认租工作已于2021年5月20日结束。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对受理的142户认租个人(家庭)信息进行了核查。以下是坪山区锦绣华晟家园(一标)公租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的相关内容。
经核查,本次合格认租个人(家庭)138户。
合格认租名单:锦绣华晟家园(一标)公共住房项目合格认租个人(家庭)名单(点击下载查看)
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
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请认租人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荣德大厦)1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一)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请认租人在公示期内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个人(家庭)住房、人口、户籍、供职单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合格认租申请个人(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有效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有效人口数。
(五)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个人(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认租项目均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库(册),原轮候库(册)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申请。
(六)公示结束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选房通告,并公布选房名单,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认租人密切关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留意有关信息发布并依时办理相关手续。
(七)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以上就是坪山区锦绣华晟家园(一标)公租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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