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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坪山区锦绣华晟家园(一标)公租房配租相关事项(3)

[作者:maxin]
2021-05-04 20:24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本项目基准租金标准为14.25元/平方米·月。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为2.57元/平方米·月。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荣德大厦)1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七、重要提示

(一)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坪山区教育局,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不作任何承诺。认租个人(家庭)在选房签约时需同时签订《学位情况告知书》,具体招生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次配租房源存在腾退住房再次配租情况,项目周边环境、交通、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请各认租个人(家庭)充分知晓本项目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二)已认租其它公共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库(册)轮候申请人,可同时认租本项目,但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住房。

(三)认租个人(家庭)排序到位,项目中有对应户型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均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册),原轮候册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因在库(册)轮候人众多,房源按照相应的轮候排序选完即止,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发送的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各配租对象密切关注在坪山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个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合格认租个人(家庭)在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1.视为已了解所选房源项目的配套设施、租金标准等信息并予以认可。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该项目同样信息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诉求;

2.退出轮候库(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八)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九)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请各认租个人(家庭)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十一)通告未尽事宜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十二)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以上就是2021年坪山区锦绣华晟家园(一标)公租房配租相关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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