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房源实际情况及各群体实际住房需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大鹏新区单位配租人才住房1000套。
(一)重点及骨干企业
本次供应房源445套,房源包括招商东岸人才公寓63套、陶柏莉花园50套、丰树苑150套、花样年家天下30套、下沙搬迁安置区18套、鹏安苑15套、保利香槟苑60套、南澳枫浪山一期30套、南澳枫浪山二期29套。
(二)生命科学产业园企业及其他非企业组织
本次供应房源44套,房源包括生命科学产业园B2栋44套。
(三)挂点服务企业
本次供应房源201套,房源包括招商东岸人才公寓50套、陶柏莉花园23套、丰树苑50套、花样年家天下一期16套、保利香槟苑40套、南澳枫浪山一期22套。
(四)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
本次供应房源224套,房源包括坝光安置区40套、招商东岸人才公寓17套、生命科学产业园B2栋20套、陶柏莉花园20套、丰树苑50套、花样年家天下一期20套、鹏安苑4套、佳兆业广场13套、南澳枫浪山一期40套。
(五)其他企业及非企业组织
本次供应房源86套,房源包括招商东岸人才公寓17套、丰树苑52套、保利香槟苑17套。
以上所述配租房源不同群体供应剩余房源可相互按需调剂分配。
房源信息表:2021年度第一批次单位人才住房房源信息表.xls(点击下载查看)
(一)大鹏新区重点及骨干企业、挂点服务企业
大鹏新区重点及骨干企业、挂点服务企业名单(点击下载查看具体名单)。
(二)生命科学产业园企业及其他非企业组织
入驻生命科学产业园的企业及其他非企业组织。
(三)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
大鹏新区直属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及驻区机关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群体具体配租事宜按相关规定另行开展。
(四)其他企业及非企业组织
工商注册地或税务登记地在大鹏新区的单位,且单位在申请人才住房配租前三年内未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居住:
(一)已婚家庭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申请人需求决定是否共同居住;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且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自最后一次领取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可申请);
(三)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四)申请人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五)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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