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将宝安区高层次人才配租房源及选房签约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经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的,已申请宝安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和租房补贴业务,业务办结且已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的高层次人才。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操作规程》规定,在方案实施前(2016年9月13日)提出申请的,选房排序以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确定;在方案实施后提交申请的,选房顺序按人才层级由高至低确定,同一层级人才选房顺序以受理时间的先后确定,总体排序在前一类之后。
高层次人才选房后,签订为期3年的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需续租的,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申请续签。免租入住人才住房和领取租房补贴累计时间不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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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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