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房源实际情况,现面向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推出2020年第七批长租公寓,以下是长租公寓配租的相关内容指引。
本次推出定向配租房源5个项目共311套住房,具体房源包括:
(一)龙湖冠寓桂月路项目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章阁社区桂月路478号。本次供应11套。户型为22平方米单身公寓8套、32平方米一房一厅3套。
(二)龙湖冠寓大布头项目
该项目位于大布头路兆业时装厂宿舍楼AB栋。本次供应30套。户型为20-26平方米单身公寓30套。
(三)愿景元芬新村项目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元芬新村。本次供应40套,户型为25-40平方米一房一厅20套,45-60平方米两房一厅20套。
(四)锦湖公寓项目
该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望荣路。本次供应30套,户型为25-42平方米单身公寓20套,51-60平方米一房一厅5套,70-100平方米两房一厅5套。
(五)壹间公寓项目
该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大发埔社区坂田街道百利路信义御珑豪园。本次供应200套,73平方米三房两厅为200套。
(一)定向配租主体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龙华区2020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中的七类企业(点击下载查看具体名单)。
上述区重点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须在龙华区。
(二)定向配租对象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在上述定向配租企业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定向配租住房合同期限为3年。因本次定向配租项目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龙湖冠寓桂月路项目、龙湖冠寓大布头项目、愿景元芬新村项目、锦湖公寓项目、壹间公寓项目的租赁期限为三年,故三年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1.单身家庭配租约35㎡户型的房源;
2.两人家庭配租约50㎡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3.三人家庭配租约65㎡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4.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约80㎡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配租房源的实际情况,安排单身人才进行合租。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租承诺书(签字盖手印原件,点击下载);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或新生儿出生证明);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证件类提交复印件,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点击下载);
4.无房产证明(以当月打印的为准);
5.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
(二)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住房专办员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点击下载);
9.住房专办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单位申租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点击下载);
11.申请人信息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点击下载)。
(一)申报意向房源
申请人根据个人意愿填写意向房源信息表提交至住房专办员处,住房专员汇总后反馈区住房和建设局。
申报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2日(3天)。
申报方式:住房专办员加入重点企业长租公寓定向配租工作qq群:1106697034,并将汇总后意向房源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点击下载)提交至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人员。
(二)现场看房
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申请人(单位)提交的意向房源信息表制定《现场看房时间安排表》,申请人(单位)可按照《现场看房时间安排表》的时间自行前往现场看房。
现场看房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日(3天),如看房的人数较多,时间可顺延。
(三)提交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根据相关要求提交个人纸质申请材料至住房专员处,住房专员审核并汇总申请人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明细表,通过重点企业长租公寓定向配租工作qq群:1106697034提交至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人员。
提交时间: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4日(3天),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前批次的定向配租资格。
(四)确定拟分配结果
区住房和建设局审核各单位的申报信息,并确定拟分配结果,如有重复意向房源,将根据提交申请人信息明细表的时间顺序分配房源;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分配结果进行公示。
确定拟分配结果时间: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6日。
(五)签订租赁合同
各单位住房专员按要求提交入住申请人个人申租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并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或预分配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首期房租及租赁保证金。
签订租赁合同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
无正当理由放弃签约者,将记录在案,按相关规定处理,并作为以后企业分配额度调减的依据。
(六)入住情况备案
承租单位将所取得住房出租给本单位已确认的入住人员;若入住人员名单发生变更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变更信息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一)租金标准
1.龙湖冠寓桂月路项目人才租金价格:约为22元/㎡/月;
2.龙湖冠寓大布头项目人才租金价格:约为27元/㎡/月;
3.愿景元芬新村项目楼梯房人才租金价格:约为31元/㎡/月;电梯房人才租金价格约为32.5元/㎡/月;
4.锦湖公寓项目人才租金价格:约为23.5元/㎡/月(无家私)、24元/㎡/月(有部分家私);
5.壹间公寓项目人才租金价格:约为48元/㎡/月。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1.龙湖冠寓桂月路项目的物业管理费:2元/㎡/月;
2.龙湖冠寓大布头项目的物业管理费:0元/㎡/月;
3.愿景元芬新村项目的物业管理费:150元/月(单间)、200元/月(一房一厅)、260元/月(两房一厅);
4.锦湖公寓项目的物业管理费:80元/月(单间)、120元/月(一房一厅)、150元/月(两房一厅);
5.壹间公寓项目的物业管理费:3.98元/㎡/月。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监督投诉电话:81477770。
(一)申请定向配租长租公寓的承租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本单位配租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有关公示情况须报我局备案。
(二)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三)企业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配租资格,收回长租公寓,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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