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光明科学城重点高校及科研机构人才的住房保障工作,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深圳合成生物学创新研究院、深圳综合粒子设施研究院、深圳湾实验室等四家单位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共496套,以下2020年深圳光明区光明科学城人才房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
租住本次人才住房的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居住证的,计入家庭人口数。
(2)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6)申请人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7)申请人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合法有效。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单位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职工入住同一套人才住房的情形不受上述(1)(2)条限制。
以上就是2020年深圳光明区光明科学城人才房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07-18 21:02
2021-07-18 21:02
2021-07-18 21:02
2021-07-16 14:18
2021-07-16 14:18
2021-07-16 14:18
2021-07-15 14:33
2021-07-15 14:33
2021-07-15 14:32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3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