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启动宝安区2020年度第四批次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本次认租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9:00-2020年11月30日18:00,以下是公租房相关配租程序流程。
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宝安区在册轮候人(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热门服务”(http://zjj.sz.gov.cn/)—>“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9:00-2020年11月30日18:00,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认租人(家庭)的住房、人口、婚姻、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http://zjj.sz.gov.cn/zfbzfw/)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本次认租人(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0年11月30日18:00。
认租结束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人(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645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646~1290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1291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人(家庭)安排选房,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人(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
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2020年深圳宝安区第四批次公租房配租程序详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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