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面向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第二批次)工作,以下是公租房配租标准的相关情况,一下来了解一下详细内容吧。
配租标准以符合条件的在册轮候家庭人口数为依据,对应如下:
单身:海美居单间和一房一厅、唯冠宿舍楼单间,海安居二期一房一厅、五十小区一房一厅;
二人及以上家庭:海美居二房一厅、海桐居二房一厅、唯冠宿舍楼二房一厅和A座三房一厅、海安居一期二房一厅、海安居二期二房一厅;
三人及以上家庭:唯冠宿舍楼B座三房一厅;
五人及以上家庭:海桐居三房一厅。
认租申请人可自愿认租低于其配租标准住房,视为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且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情形的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
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区户籍终审合格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为:第一序位入围名单;第二序位候补入围名单;第三序位递补名单。其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拥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抚恤定补或低保有效证件,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优抚对象有效证件,在同一序位名单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
以上就是2020年深圳盐田区第二批次公租房配租标准详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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