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租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0年7月29日发布了《关于2020年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配额公示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完成该批次的补贴发放,现将剩余指标收回后进行二次分配,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第二批配额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合企业需求和剩余额度统筹考虑,本次面向47家企业分配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
每家企业配额公示:2020年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分配额度汇总表(第二批次)
为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本次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通过线上申报(微信关注公众号“查查吧”—点击“掌上办事”—点击“我要办事”—点击政企服务栏目的“住房保障补贴发放”),企业根据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发放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3),完成注册、认证后,提交相应配额数的企业人才个人材料,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审核合格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人才个人账户。
相关资料:
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发放系统操作手册(企业专员端)
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发放系统操作手册(人才端)
通过市场房源配租的企业人才以单身居民或家庭(不包括父母)为主体通过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从未领取过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属于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
3.在深圳市内承租市场房源,合同租赁期满一年(需涵盖2020年1至6月)且目前仍在合同期内;
4.与重点企业签订合法全职劳动合同且处于有效期内,并于2019年7月起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目前处于正常状态(退休返聘或境外人员需在本单位缴纳个税);
5.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补贴期间,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6.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补贴期间,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年11月6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19日下午18:00为申报时间,企业在此期间未完成注册、认证、提交人才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一)企业线上申报所需资料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企业专办员身份证(正反面)。
(二)个人线上申报所需资料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
2.婚姻证明(未婚不需要提供无婚姻记录证明);
3.出生证明或能够证明子女关系的户口本;
4.学历证明(需同时提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及有效验证文件)、职业资格证明。
学历有效验证文件以学信网查询的结果为准,网址:https://www.chsi.com.cn/;职业资格证明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结果为准,网址:http://zscx.osta.org.cn/;
5.劳动合同(申请人已与重点企业签订合法有效的全职劳动合同,提交甲乙信息页、用工日期页、签字页);
6.租赁合同【申请人签订的市场租赁合同能清晰如实反映承租家庭的身份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承租房屋的地址、房号和承租面积, 合同租赁期满一年(需涵盖2020年1至6月)】;
7.租赁房屋编码(可通过房屋所在社区网格查询或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szjzz.ga.sz.gov.cn/index/queryHouseCode);
8.参保凭证(要求2019年7月起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处于正常状态),退休返聘人员或外籍人员可提交由单位通过税务申报系统打印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9.申请人本人I类银行借记卡(目前仅支持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五家银行)。
(一)申报企业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授权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系统操作事宜(点击下载:授权委托书)
(二)申报企业只能提交本单位符合货币补贴申请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的相关规定,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人才符合本补贴申请条件的,仍可申请本补贴,二者不相冲突。
(四)申请人承租同一套房屋多次续约、租赁期连续不间断地满一年(需涵盖2020年1至6月)且目前仍在合同期内的,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申请人承租不同房屋、租赁期连续不间断地满一年(涵盖2020年1至6月)且目前仍在合同期内,但单套房屋的租赁期均未达到连续不间断地满一年(涵盖2020年1至6月)且目前仍在合同期内的,不符合本次申报条件。
(五)本次货币补贴保障期限为社保及合同租赁期均符合申请条件之月起的一年。因本补贴的发放方式系按月保障、一次性发放,存在提前发放之后月份货币补贴的情况,若在已发放补贴涵盖的月份期间,申请人发生不符合罗湖区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申请条件情形的,申报企业应责成申请人主动退回自不符合条件该月起的货币补贴。
(六)企业人才市场筹集房源货币补贴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有异议或疑问请咨询0755-22185615/25620382/25624815,“i罗湖”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18825289051(姜工)。
以上就是2020罗湖企业人才市场房源货币补贴第二批配额公示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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