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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宝安区第三批公租房配租对象及选房规则一览

[作者:maxin]
2020-10-30 14:17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启动2020年度第三批次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本次认租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00-2020年11月5日18:00。

2020宝安区第三批公租房配租对象及选房规则一览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宝安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且配租人口数5人及以上。

注:户籍信息以2020年10月29日18:00前属于宝安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宝安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为准。

2020宝安区第三批公租房配租对象及选房规则一览
2020宝安区第三批公租房配租对象及选房规则一览(图片来源:摄图网)
选房规则

1、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是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进行确定。户籍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2、按照户籍轮候家庭的排位顺序确定入围认租家庭(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第二序位)及递补认租家庭(第三序位);其中,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则其在其所在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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