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要提示
(一)各申报单位可登录申报系统查看本单位具体分配套数及户型,按照相关规定将长租公寓分配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分配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
(二)请公布名单中的企业于根据项目签约时间在申报系统提交本单位入住人员名单,按要求准备单位及申请人纸质材料,由住房专办员将相关资料交至受理地址并办理签约手续。
书面材料受理及签约时间:2020年9月27日-2020年9月29日
受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玉龙路辅路龙华区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23332450、81477770
逾期未签约的企业视为放弃配租资格,房源全部收回。
(三)实行定向配租的住房由承租企业负责日常管理,我局将不定期对承租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单位未按规定配租住房、违规出租住房或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一经核实,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承租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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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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