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要提示
(一)本次配租将采用集中抽签方式确定具体房源,各单位应授权1名工作人员,按时来现场抽签,若不能在当日到达现场抽签的,取消该企业本批次配租资格,请各承租单位工作人员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点击下载)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参加当日抽签。
(二)承租单位在选房抽签后,有放弃部分房源需求的,应从所抽取的总房源中选定房源项目进行放弃房源卡片随机抽取,并现场签订《放弃选房确认单》,以上手续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承租单位在获得住房后,应及时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并将最终入住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三)申请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及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和前海管理局人才住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选房过程中,配租单位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无故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两次的,三年内不能再申请前海人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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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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