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一般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低价格租金的住房。在深圳,保障性住房添加共同申请人的时候,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来看看文章具体分析吧!
添加共同申请人
添加共同申请人属于保障房轮候信息变更。
申请保障性住房轮候的家庭或个人在申请受理后,轮候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办理轮候申请信息变更。
轮候信息变更分3种级别,其中1级须到窗口办理并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2级和3级可直接网上修改、网上上传证明材料,无需到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
网上申请提交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工作人员将于5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人可登录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在首页查看变更进度。如果信息变更申请通过审核,可点击“查看已填报信息”按钮,查看变更后的家庭信息。
如需补正证明材料,申请人可以根据审核意见,再次点击“申请变更轮候信息”,补充上传证明材料,并提交。
2020深圳保证性住房申请条件介绍
一、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人才安居政策中规定的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本科及以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①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
②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因违法行为被终止发放购房补贴的,视为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且只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父母未离异的,不得单独一方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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