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7、当日选房结束后,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 )公布剩余房源情况。因选房时间有限,为尽快选到合适的房源,请申请人根据排位情况,结合网上房源信息,事先考虑好预选方案。
四、签约注意事项
1、因个人原因,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的:
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书面委托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选房当日未签约的,视为自行放弃本项目选房。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
2、因受疫情影响存在被隔离的情形无法亲自到现场选房的:
(1)可书面委托第三方前来选房,需携带资料: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主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银行卡(深圳本地的借记卡)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
(2)签到前,工作人员通过视频连线,与主申请人核实委托事项是否属实,并且全程录像。核实无误后,工作人员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五、入住注意事项
1、入住手续办理时间另行预约。
2、入住手续可由申请人或成年的共同申请人办理。
3、办理入住时,首月物业服务费、水费、电费、燃气、有线电视等业务费按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4、办完入住手续后即可领取钥匙。
温馨提示
1、为避免人群聚集,本次选房仅允许1人进入选房现场。
2、交通提示:因车位有限,请选房家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选房现场。
可乘坐M200路、M210路、M358路、M400路、M473路、M483路、M484路、高峰专线72路、高峰专线8路、机场10线至甲岸路口公交站下。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二楼业务办理大厅
咨询电话:859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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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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